2018年加计扣除想提高到175税前摊销
随着Zui近几天广州市越秀区的高企培育纸质材料提交后,广州市的高企和高企培育这两个项目已经告一段落,接下来还有一个科技小巨人等着申报(不过小编觉得,指不定有没有这个项目也不知道呢。),申报通知迟迟未出,先不和大家推荐这个科技小巨人。
今天推荐的是明年的加计扣除项目,这可是一个大项目(从明年开始);为什么这么说呢?请看下面分析:(注意看红色字)
简单的一句话带过,意思就是:申请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在加计扣除这个项目获得175%的研发费用税前摊销。
怎么申请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?需要什么条件?请往下看!
一: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、在中国境内(不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注册的居民企业。
2、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、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。
3、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、限制和淘汰类。
4、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、科研严重失信行为,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
5、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,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。
二:符合上面1-4条件的企业,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,可直接确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。
1、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;
2、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;
3、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;
4、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。
三:评定方式
1:企业可对照本办法自主评价是否符合条件,认为符合条件的,可自愿在服务平台上(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)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,在线填报《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》。
2: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的《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》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。内容不完整的,在服务平台上通知企业补正。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,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。
3:公示无异议的企业,纳入信息库并在服务平台公告;有异议的,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处理。